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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时候听叶倩文的《真心真意过一生》、《潇洒走一回》,第一反应是,哇,真的很好听啊,好美妙的声音。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好听的音乐,那美妙的歌声完全打破了川剧所带给我的关于音乐的单一印象。
夏天的时候,爷爷抽着旱烟袋坐在槐树下边的青石上面乘凉。老人们在谈论着天气,以及收成,干脆无聊的时候就谈论一下西村的寡妇、东村的光棍。我趁着这个时间抱着录音机躲在屋子里听歌。
听了好几次后,我就犯嘀咕了,爷爷不是经常说我学川剧学得快吗?那我也可以唱流行歌的,流行歌多好听啊,甚至还在心里偷偷想着:总有一天我会站在炫耀的舞台上,唱我自己的歌。
我开始每天抱着录音机和爷爷玩捉迷藏,爷爷到处找,然后我就东躲西藏,害他经常找不到录音机,着急地坐在门口抽旱烟袋,几番下来,我也学得差不多了。
毕竟只有一个带子,还是那个离去的远方亲戚留下来的,我学完后终于肯把录音机还给了爷爷。爷爷拿到录音机的时候,感激地说:“我还以为这录音机长了腿了呢,没想到被你拿去了。几天不听这川剧呀,把我给着急得够呛。”
嘴巴里没说什么,心里面看着爷爷被我欺骗了还不知道的样子,我就偷着乐。长大以后,觉得音乐和我之间不可割舍的缘分,是从那个时候就开始了。
“型秀”之后,陷入无歌可唱的境地
大学学的是旅游管理专业,就想着四年平静地读完大学,毕业后进个旅行社做导游,或者去酒店做大堂经理什么的,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成为一名艺人。
大家知道我家里的情况,就都在那里帮我想办法,“你可以去当歌手的啊。”
不知道酒吧里什么样子,会不会和传说中的一样乱,有吸毒啊、同性恋啊、打架啊、黑帮啊什么的。但是我实在很想挣钱,也想去试一试,想起自己家里的情况,就下定决心去看看。
当时我在酒吧驻场,每天可以拿到五十块钱,然后就一直站在台子上唱。每天大概在九点半开始,然后唱到凌晨。当时我想得特别简单,觉得白天做学生,晚上做酒吧歌手,挺好的。如果我毕业了也坚持白天在写字楼里上班,晚上出来做酒吧歌手,工作爱好两不误那岂不是人生一大美事。
[1] [2] 下一页 2008-5-9 11:14:56文章来自中健网605946男性频道2008-5-9 11:14:56 作者:张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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